Saturday, November 6, 2010

你冠了沒?


我灌!


我灌!



我再灌!


剛結婚時,到區公所去辦理結婚登記。
「你要不要冠夫姓?」戶政小姐頭也不抬的問。


「請問我要怎麼冠夫姓?」


戶政小姐這才仔細地看了我們的證件... 「你們兩個都姓王ㄡ!那就不用冠了。那你們要用什麼方法避孕?」
不等我回答她馬上又接著說:「我看你們不要避了啦!我像你這個年紀時ㄚ,早就生三個了... 」

當時的台灣政府還在宣導〝家庭計畫〞,到處可以聽到和看到〝兩個恰恰好!一個不嫌少!〞的口號和海報,區公所就有發放避孕用品,我想我們應該是幫那位戶政小姐省了不少麻煩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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嫁雞隨雞 嫁狗隨狗,女孩嫁人了就要要冠上夫家的姓。三個字的名字變成四個字,念起來好像日本人喔,要是複姓再冠上複姓,就變成阿斗仔哩!


女性意識抬頭後,現在的(台灣)太太很少冠夫姓了。然而在西方國家,還是持續她們的傳統,太太要改成先生的姓,除非女性在婚前就是專業人士像醫生或律師等,可以維持本姓,不然就是用『 - 』把兩人的姓串在一起,有點像我們的冠夫姓


這個夫妻不同姓在新移民(台灣)家庭是很普遍,不過當地人看來就覺得有點奇怪,因為一家人就應該一個姓嘛。有的女性即使離婚了也不願改回原來的姓,一來要跟自己小孩同姓,二來所有的證件都要改很麻煩。


夫妻不同姓對日常生活倒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,可是常常出國(回國)的家庭,在入境時就不能填同一張申報表(declaration form),而且不同姓的人不能一起進海關,有時還被囉哩吧唆問一大堆問題。媽媽單獨帶未成年小孩出國時更麻煩,因為要證明親子關係之外還要先生的同意書..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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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起我們兩個都姓王這件事,以前就常常被同學笑「王見王!死棋!」阿爸跟阿木也用同姓不婚當藉口〝之一〞反對我們交往。如今事過境遷,我除了用事實向父母證明我的選擇是對的,沒想到還省了不少麻煩ㄟ!因為我應該是屬於不冠夫姓的時代新女性ㄚㄚㄚ...

2 comments:

  1. 奇怪咧....
    怎麼沒有一件往事是我記得的呢????
    哈哈哈.... 我是不是有 dementia 呀??!! ;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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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唉!這是男人的通病啦!跟更年期或 dementia 都沒有關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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